我妹妹被欺负了```谁懂法律请帮帮我``急急急!!!5555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30 02:05:42
我妹妹在饭店上班,晚上下班比较晚,25号晚11点下班的时候在回家的路上,被两个男的用手搂住脖子拖到楼后,然后他俩翻出了我妹妹的身份证还有钱和手机,看完之后有给了我妹妹,然后把这我妹妹的手,我妹妹坐中间他俩一边做一个,开始把我妹妹的裤子拉链拉开,用手开始乱摸,对我妹妹实行性骚扰,还强行亲我妹妹,还告诉她不要喊叫,和他俩走,还要去了我妹妹的电话号码和工作地点,说要给她大电话,还要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,我妹妹哭了这两个禽兽都没让她走,后来虽然没出什么大的事情,但是工作没了,而且家人很气愤,现在在公安的帮助下已经把这两个人捉主了,我想求求各位,那位懂法律的,帮帮我,这两个男的都触犯了什么法律,我有必要起诉么```怎么才能维护我妹妹的合法权益,谢谢了最好说的仔细点,十分感谢```对不起大家了,我的积分少啊,没有抬高的悬赏分,真是麻烦了

我个人认为本案更适宜订“猥亵妇女罪”,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: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因为他们的本意应该不是抢劫,只是想看看你妹妹的身份证,所以不宜以抢劫罪论处。同样,他们没有强奸的具体实施行为,也不宜以强奸罪论处。
综上所述,我认定以“猥亵妇女罪”定罪更为妥当。

这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,由公安机关侦查、检察机关起诉。所以起不起诉不是由你决定的。
你应该指的是民事赔偿部分你要不要起诉。那就要看你妹妹有没有受到什么损失,有没有因为这件事住院治疗?当然,你也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,但要有相关的精神鉴定报告。
还有,我不明白的是这件事的发生为什么能与失去工作联系在一起?
如果这件事的发生确实直接导致了你妹妹失去工作的话,这部分的损失应该由这两人共同赔偿!

打劫-性骚扰-恐吓
我感觉这3条肯定是有的。具体可咨询下律师

请个律师,不就行了,要不就去找法律援助

这两个男的只犯了性骚扰和骚扰公民 未成功抢劫的罪名可以判2年到5年有期徒刑 有钱的话都不用坐牢

猥亵妇女